HUTONG UNIVERSITY
作为一名知识产权律师,我一直关注着各类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动态,一方面是司法领域频频创造新高的判决,一方面是知识产权律师一边代理着某不知名作者的作品维权然后看着法院几百到几千元的判决书,心里又感慨到这笔维权又亏了。
6月10日,在永乐2025春季拍卖会上,一款显示为初代藏品级薄荷色的LABUBU最终以108万元的价格完成竞拍。而本着好奇心的我也很想了解作为IP顶流的泡泡玛特在著作权维权上面是不是也如同其labubu手办的拍卖,可以取得高额的赔偿。

通过企查查进行筛选,我们可以发现目前泡泡玛特公司涉及著作权侵权诉讼的案件形成判决书的总共有15份。
后来在网上共检索到了14篇裁判文书,其中二审判决两份,其余12份是一审判决,在这14份裁判文书中,判决额最高的是65万,判决额最低的5000元。其中涉及labubu的判决共有3份。
在(2020)冀知民终204号陈某与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著作权一案中,泡泡玛特公司指控王某、陈某等人侵犯了labubu、Molly等作品的著作权,在本案中河北法院查明被告王某实际销售金额为641935.3元,恒源成公司实际销售金额为1849646元,被告陈某实际销售金额183763.6元。另查明泡泡玛特公司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共花费公证费2200元,香港特别行政区公证认证费54168元,律师费为4万元。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的类型、侵权产品的成本、被告主观过错以及泡泡玛特公司的维权合理支出,恒源成公司赔偿泡泡玛特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被告陈惠堂赔偿泡泡玛特公司经济损失15万元。在本案中,虽然法院查明了销售金额,但鉴于利润无法计算最后还是采取了法定赔偿,并且是根据旧著作权法所规定的最高50万的法定赔偿。值得关注的是,在本案中,法院支持了泡泡玛特公司要求被告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
另外两起涉及labubu著作权侵权的案件均是由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审理,在这两起案件中被告将labubu美术形象制成了卡片出售,出售方式是按斤销售,一斤50元左右,法院查明的销量有三千多斤,因为在本案中还涉及Molly系列、SKULLPANDA系列、Dimoo系列,最后四个系列法院总共判赔15000元,这里面还包含维权合理费用,平均下来,labubu系列也就在3750元,估计连律师费都不够。
通过分析这14份判决,我们也不难发现这样的事实,判赔额通常在索赔额的10-20%左右,但也有例外的,比如在(2021)粤0111民初22827号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与广州汝穗昕创建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一案中,泡泡玛特公司索赔5万元,结果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判赔了4万元,该案中被控侵权玩偶每件售价100元左右,销售总量在100件,实际销售金额估计在1-2万元,法院也是采取的法定赔偿,可见经济发达的广州地区判赔额相对来说要好一点。
而瑞安法院之所以判赔低的原因,也有可能跟侵权形式有关,毕竟泡泡玛特本身就是做手办玩偶的,被控侵权是手办玩偶的侵权情节相对严重一点,但是卡片之类可能就没有那么严重了。
泡泡玛特作为知名的大公司著作权维权尚且如此艰难,对于那些不知名的小作者来说维权更是难上加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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